深化物资供应体制改革,开创物资供应管理工作新局面
焦作煤业集团物资供应处处长 孟繁胜
焦作集团物资供应处成立于1955年,是焦作煤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职能处室,行使集团公司赋予的物资供应管理职责,“一块牌子,两种职能”(供应管理、多种经营)。
自2002年,物资供应处在处长孟繁胜领导下,按照集团公司的“分合管理”思想,结合实际提出了“坚持‘四自’,保持‘四性’,实现‘六个突破’ ”的基本思路,坚持团结奋进、高效务实、敬业爱处、自强不息”的企业宗旨,弘扬“诚信、敬业、创新、超越”的企业精神,发扬“求高、求精、求快、求实”的企业作风,团结一致,带领全处广大职工,坚持以强化供应管理为主题,以巩固多经产品为主线,以争创最佳效益为核心,以提高职工收入为目的。加强企业内部管理,创新供管理念,从而使物资管理水平不断得以巩固和提高,生产经营工作在困境中遏制了滑坡并有所发展,对矿物资供应总量由2003年的1.08亿元上升到目前的3亿元,多经生产年产值达到5000万元,企业经济步入良性稳步发展轨道。
孟处谈到,在体制改革前,由于供应管理体制基本上沿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,尽管集团公司一再强调“两集中,五统一”,但在实际工作中,由于种种原因,始终没有完全统一起来,出现了种种问题。主要表现为:采购渠道分散、繁杂,多年来集团公司内部形成各自为政,令出多门,自进自用,造成集中采购比例小,批量采购的规模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,人为增加了采购成本;物资流通环节多,责任不清,因供应价格、质量相互扯皮,无证厂家充斥内部市场,甚至有些涉及安全的无证产品或无煤安标志的产品流入井下,为煤矿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;材料成本不能有效地控制。
针对以上问题,为建立科学有效的物资管理体系,规范物资采购行为,发挥集团规模采购优势,降低采购成本,提高集团公司物资管理水平和整体效益,孟处提出了以下基本原则:一是集团化管理、集约化经营原则。对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所需物资实行统一计划、统一采购、统一价格、统一供应、统一储备,逐渐过渡到对集团公司物资全部集中供应。二是实际采购价供应原则。即价格零差异供应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三是“三分离”原则。即供应处管理职能与多经生产相分离,价格差异收入与采购供应费用相分离,采购权与质量、价格监督权相分离。四是物资采购准入制度原则。凡所需物资必须在准入范围内进行,对未列入准入范围的一律不准采购。五是从大厂、名优厂家直接进货原则,减少中间环节,降低采购成本,确保进货质量。
通过实施物资供应体制改革,大大提高了煤炭物资供应管理工作效率,降低了采购成本,开创了焦煤集团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新局面。